靠興趣吃飯,有可能嗎?

靠興趣吃飯,有可能嗎?

「世界末日」來臨前夕我收到三封網友的email,不約而同問的都是求職相關的問題。看來大家還是滿理性的嘛!確實,「搞清楚自己的特質,並且從事對的行業」絕對要比擔憂馬雅人的石碑更具備管理上的意義。

 

其中一位網友在信中特別提到我之前寫的兩篇文章:「找出生涯規劃的關鍵字」與「三個圈畫出你的領域」。他很客氣的說他非常喜歡這兩篇文章,引發他很多思考,但當我看完整封信落落長的困惑後,我開始懷疑搞不好就是這兩篇讓他更參不透「個人興趣」與「職涯發展」之間的關係。所以我想了想,覺得自己有責任把「興趣 vs. 職業」這件事說個清楚,講個明白,至少表達一下我個人的看法。

其實布萊恩算哪根蔥,但就連旅館教父嚴長壽先生、餐飲霸主戴勝益先生,以及其他許許多多的成功人士都強調「熱情」與「興趣」對職涯發展的重要(趕緊拿名人來當擋箭牌:P)。我在文章中其實也強烈認同這點,但是,問題來了,好比說:

如果我最大的興趣是看電影,是否代表當導演是我最好的生涯目標呢?但我念的是電機啊!

如果我最大的興趣是玩3C產品,我是不是應該進科技產業呢?但我對技術一竅不通耶!

如果我最大的興趣是吃美食,那我是不是應該當廚師、美食家、或至少當美食記者呢?

這些問題你是否似曾相識?看電影、玩3C產品、吃美食都是興趣沒錯,但我們隱隱約約覺得,這些興趣都是些吃喝玩樂的玩意兒,似乎成不了正事。但這些成功人士還有布萊恩那根蔥都強調興趣對職業的重要性,難道嚴長壽先生平日的興趣就是弄個大飯店來經營?戴勝益先生閒暇的時候喜歡開個連鎖餐廳、寫個服務SOP?這實在太不可思議了!

我不知道嚴先生、戴先生兩位平日的興趣是甚麼。但我可以誠實地告訴各位,雖然我常說我的興趣是專案管理,但我閒暇的時候,我從不會畫個WBS或是甘特圖來當作消遣,我寧願和老婆打一場惡靈古堡六。我也確實說過我很喜歡教學,但週末的時候,我會因為難得不用上課感到非常開心,這時候我通常會做甚麼呢?當然是看電影、玩3C、吃美食!

在你想說「布萊恩果然是騙子」之前,請聽我解釋一下,這可是我思考了一整個禮拜才想出來的詞兒。

一切的關鍵就在於「興趣」這兩個字的定義。吃美食是一種興趣,當顧問也是興趣,但很顯然的,這兩者有很大的不同。主要的差別在於,前者屬於「休閒嗜好」,而後者則是「成就動機」!

就拿今年屢屢為國爭光的電競小子們來說吧,打遊戲誰不愛呢?但如果目標是成為職業選手,那一切就都不一樣了。據說這些選手每天勤練至少12小時,他們的教練還會擬定嚴格的訓練schedule,其中還要兼顧課業成績,還有生活紀律。更重要的是,每天12小時得重複玩他們早已破過上千次的遊戲,各項技能必須演練再演練,我猜想,搞不好這些職業選手還根本沒時間玩當下最新最夯的遊戲。玩線上遊戲是一種興趣沒錯,但對這些追逐獎杯、獎金、與榮耀的職業選手來說,打電動這樣的興趣早已由「休閒嗜好」的等級提升到「成就動機」的領域。

布萊恩有位小學同學,現在是位知名的影評人,每次坎城影展、威尼斯影展都可以看到他的追蹤報導。看電影我從小到大都喜歡,這位同學就更不用說了。但我可以告訴你的是,職業級的興趣跟我們一般人的業餘愛好是完全不同檔次的。小學的時候我最喜歡看超人(我還要我媽給我買超人裝,很感激她始終沒答應)、007系列(每次龐德對女主角展開「全身安檢」時我都有一種既詭異又美好的感動)、還有就是每年成龍的賀歲片(結尾好人跟壞蛋都會盡釋前嫌然後一起跟觀眾拜年),這差不多就是全部了。但這位後來成為專業影評的國小生,他甚麼電影都看,連非常冷門的西洋藝術電影、爸媽年代的華語老片,他照單全收(記得他爸職業的關係常可以拿到免費的電影票),即使他已經看過的電影,當同學相約去看的時候,他還會再去看一次。而且不管國外還是華語的明星他全都叫得出名字,還能正確地說出這位演員過往出現在哪些電影,演過甚麼角色,而且居然連導演的名字都知道(顯然這類的話題在小學生界並不受歡迎)。現在回想起來,當年我們一群小鬼假日去打球、打電動、或是打打鬧鬧的時候,他應該都在烏漆媽黑的戲院裡細細品味每個電影畫面,而且一直到現在都沒改變!

所以我們應該這樣說,「興趣」這兩個字,來到了工作的領域,就再也不是一種單單讓人心情放鬆,感官愉悅的活動了!它涉及了大量時間精力的投入,它和反覆練習有關,它更隱含了一定程度的犧牲,犧牲甚麼?犧牲其他享樂的機會。這些「投入」,這些「重複」,這些「犧牲」的背後有個最重要的回報,就是「成就動機」,也就是「成就感」。

認為工作的目的就是溫飽餬口的人,可能很難對以下兩個心理學研究自圓其說!

1960年代一位動物心理學家Glen Jensen曾以小白鼠作實驗。他首先訓練籠子裡的小白鼠壓動一個預先設計好的機關,當機關被壓下食物就會掉下來。當老鼠習慣靠按壓機關取食之後,實驗人員再換上一杯可以輕鬆取用的食物。照理說有「免費」的食物在眼前,老鼠應該會捨棄勞動才對。不過有趣的是,即使知道有不勞而獲的機會,200隻老鼠中的199隻仍會去壓動機關取食。而且這些老鼠中又有44%的比例,勞動取食的數量要比不勞而獲的量更多。同樣的實驗套用在多種動物都得到近似的結果。

你可能覺得人類比較聰明,不會像動物那樣捨近求遠,哪麼你可以看看這個以人類為主角的實驗。

美國杜克大學行為經濟學教授,「不理性的力量」一書的作者Dan Ariely和他的同僚進行了一個有趣的實驗。他在校園裡刊出「玩樂高賺現金」廣告,很快就來了不少自願者。這個實驗有AB兩個對照組,A組的參加者被告知要執行一個任務,就是將手上的積木組成一個標準的機器人。第一個成品完成可以獲得2塊美金,第二個完成可得到1.89美金,總之每完成一個機械人都可以賺錢,但每次金額減少11美分,當參加者覺得不值得繼續下去的時候可以隨時喊停。至於B組的規則和A組幾乎一樣,唯一不同的是,A組完成的每一個機械人都會被收好保存起來(至少在實驗過程中),但B組參加者開始組裝第二個機器人時,實驗人員會宣稱積木不夠用,就當著他們的面把剛剛完成的第一個機械人拆散。兩組自願者都宣稱自己是樂高迷,但A組平均每人組裝10.6個機械人,賺取14.40元,他們在實驗結束後的問卷中都表示這是個有趣的活動,有機會還想參加。但可憐的B組結果卻完全不同,平均每人只完成7.2個,賺11.52元,而且很多人在問卷中表示,這個活動不怎麼樣,不會有下次了。

顯然,工作能帶給我們的絕不只是生理需求,而是有更深一層的,屬於心靈上的滿足和樂趣。這除了解釋老鼠「反不勞而獲」的行為,也同樣解釋了有些家財萬貫卻仍熱中工作的人背後的動力。換個角度來說,就算從事的是你有興趣的活動(好比組樂高),也確實可以從中獲利,但工作本身若無法為你帶來成就感(組好的積木立刻被拆掉),無法讓你覺得有意義,這工作也難以持久投入。

希臘神話裡面有個叫做薛西佛斯(Sisyphus)的人,是個壞事做盡的傢伙,諸神給他最嚴厲的懲罰不是處死,不是酷刑,而是每天將一塊巨石從平地推向山頂,當快到達的時候,石頭會自己滾下山,所以他得重頭來過,如此反覆直到永恆!原來無窮無盡無意義的工作,就是最嚴厲的酷刑!

所以對自己未來迷惘的人,與其坐在家裡空想,想自己的興趣到底是甚麼,還不如起而力行,捲起衣袖做些讓自己有成就感的事。你真正要尋找的原本就不是自己的喜好在哪裡,而是你的成就感從何而來。想要獲得成就感絕對不會輕鬆,之前已經說過了,做事要做出樂趣,絕對要不少的「投入」、「反覆」、加「犧牲」。「休閒嗜好」就像是汽水,雖然香甜順口,但很快就膩了,無法天天喝;而「成就動機」則像是茗茶,喝第一口是苦澀,但喝慣了,後頭湧上的是一波波一層層的回甘,這是一種你可以品嘗20年、30年、一輩子的深度飲料,這是大人才懂的滋味!

最後我想回到一開始這位網友的問題,他信中提到對寫作有興趣,卻又不認為自己真的適合走上作家這條路。就拿我自己來說吧,寫部落格沒有稿費(尤其我們連代言機會都沒有),寫的過程也常常絞盡腦汁,翻遍資料,犧牲自己休閒的時間,但我為什麼還想繼續寫?原因很簡單,因為我知道有人會看,甚至還有人會受到我們一絲絲一點點的影響,這樣就大大地足夠了,有這樣的「成就動機」,就足以讓我繼續不斷地「壓下機關」以獲得回報!所以我想跟這位網友說,喜歡寫就要寫給大家看,甚至要跟周圍親朋好友宣傳,先試驗一下自己能否從寫作中獲得成就感,搞清楚寫作對你是「休閒嗜好」還是「成就動機」,然後才能決定方向。

愛情的領域裡,我不相信上帝事先安排了一個完美情人等著我去發掘。同樣的,在職場我也懷疑真的存在所謂「最適合自己」的工作。就算你的工作一開頭和個人興趣相符,但只要隨後缺乏足夠的成就感來支撐,最終不但難以為繼,甚至可能連原本的興趣也磨耗掉了(樂高實驗),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專家都建議,絕對不要把嗜好當作職業的原因。我的建議很簡單,與其鑽牛角尖苦思自己的出路(相信我,你想不出來的),還不如就憑自己當下的條件,找一條最辛苦,但收入也最豐厚的工作,讓自己全力投入。再次強調,你要找的不是「興趣」而是「成就感」,通常越是辛苦的挑戰,帶來的成就感也越大,而且就算後來真的做不下去,至少這段時間你也賺到了較高的報酬,我認為這是比較理性的做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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